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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AEO(5)认证实践案例】之法定代表人(授权人)认证难点 |
【一诺AEO辅导实例说明】
某工厂在中国有五家公司(独立法人),在上海设有区域管理中心(所谓区域总部),副总裁(总经理/外籍)、财务总监、人事总监、信息安全总监等高管位于总部办公;各工厂整个生产运营由运营总监负责、另设财务专员、人事专员等职级相互独立,都接直接汇报给区域总部的高管人员;另各工厂法人代表为外籍人事常年在国外,非现场工厂的负责运营人员、也非区域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。该方式下,若其中一家工厂申请AEO认证,面对认证条款中的“1.内部组织架构”、“2.海关业务培训”、“16.人员违法”该如何分别进行认证准备?
【一诺AEO辅导实践解析】
1.内部组织架构
对于内部组织架构,要求“进出口业务、财务、内部监督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”,那么此时对于财务部门,工厂仅设置财务专员负责具体的部分日常工作,而实际财务管理权限和财务总监都隶属于区域总部,此时我们需要提供的部门职责和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说明,就不能仅限于工厂实际的财务部门和主管的职责;需要提供整个区域的财务职责和财务总监工作职责,以辨别财务部门工作的独立性;
2.海关业务培训
对于海关业务培训,要求“法人或者其授权人员、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内部培训”,也即要求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者实际负责公司的*高管理人每年需要参加一次法规培训;该授权人员部分企业理解为授权运营总监或物流经理即可,而实际该授权人我们应理解为授权负责公司的实际管理人(总经理);
但在该实例下,实际授权管理人为区域的副总裁;区域负责人并未授权运营总监全权负责公司事务(包括文件签署、决策等),故此时我们应理解为区域副总裁即为认证要求的授权人员,其需要参加海关法规及AEO相关知识的年度内训,需要具备相应的参训记录;同时需要出具法人对于区域副总裁的授权书(或任命书)。(现实中也会存在区域副总裁为外籍人员,不愿意为下面某一工厂认证事务而参与学习之事,而希望委托工厂运营总监来负责,但依据条款是不符合的,此点需要与其说明本条认证的目的)
16.人员违法
对于人员违法,要求“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连续2年无故意犯罪记录。”。该条下要求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出具连续2年无犯罪证明(或承诺),那么此时是该法人出具、还是区域负责总经理出具、还是工厂运营总监出具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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